近年来禁烟的呼声越来越高。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有3.5亿烟民,5.4亿人受二手烟的危害。中国是烟草种植、生产和消费大国,首都医科大学崔小波教授1月23日在中国控烟协会常务理事会议上呼吁,中国应尽快为禁烟立法,减轻烟草危害。

  全球17个国家为全面无烟立法

  崔小波表示,联合国历史上最广泛支持的国际条约之一是2003年出台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同时是医药卫生领域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条约。截至2009年《公约》已有缔约方168个,这表明,烟草使用带来的健康危害不容置疑,世界各国政府达成共识并决心在全球范围内遏制烟草的流行。

  目前全球已有17个国家为全面无烟立法,12个国家在7—8类公共场所实施禁烟,46个国家在3—5类场所禁止吸烟,114个国家在两类场所禁止吸烟,65个国家报告没有实施任何国家水平的无烟化政策。

  崔小波表示,政策的实施必须同时有高的遵守水平。统计显示,没有全面禁烟的国家通常遵守水平最低,发达国家遵守率高于低收入国家,富裕国家实现对完全无烟化立法实现度高,遵守率也高。全球禁烟场所的遵守水平最高的场所是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办公室、医疗机构、除大学外的教育机构、餐厅和酒吧。

  我国禁烟立法刻不容缓

  1991年我国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其中涉及到15类公共场所中9类明令禁止吸烟,但是遵守率很低。由于没有规定,全国政府机构、室内办公室、大学、餐厅、酒吧吸烟情况均十分严重。

  1991年六部委出台《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2006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三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均已经执行19—23年,已经缺乏实效性。

  目前我国全面禁烟公共场所少,缺少国家统一立法,地方立法比例不足一半,遵守率很低,不足以保护人民健康,立法语言不清楚,缺乏执法机制设计,缺少机构和队伍,难以实施处罚等。

  中国控烟协会的专家表示,中国政府应在2011年1月9日前实现全国禁烟立法。按照公约要求,全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问题已经不能再等待,国内的吸烟危害也急迫需要一个单独的法律文本来解决。

  公共场所禁烟立法众望所归

  目前,公众对于公共场所禁烟立法的呼声越来越高,网上相关调查结果进一步显示,我国近90%的公众支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崔教授建议,“国务院部级履约协调机制”应定期向对全国人大做“中国履约情况报告”说明中国政府在履约方面的进步;国务院应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列入2010年立法计划;力争2011年内完成立法程序;制定《国家控烟规划》,将减少烟草需求和供应作为国家控烟战略的主旨,为建立《国家减少烟草危害法》做出努力。

  业内人士表示,在中国推动控烟,必须上下协调、共同联手才能有效地推进控烟工程。因此,中国政府首要的就是在重视戒烟工作的基础上,早日推动控烟立法,只有有法可依,才能使得控烟工程顺利进行。而中国现在只有一些零星的条例涉及控烟领域,并没有一部全面法存在,这就造成了中国推动控烟工作的致命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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