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1日上午举行分组会议,审议烟叶税法草案等。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示,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采取由暂行条例平移上升为法律的方式,基本成熟可行,有利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建议下一步继续加快税收立法进程。

  “烟叶税法是第一个由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税收法律的税收立法项目,有利于加快税收立法进程,依法规范不同主体之间的关系,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尹中卿委员说。

  廖晓军委员表示,烟叶税法草案一共11条,内容相对简单,税制框架和水平没有变。烟叶税的收入是烟叶产区县乡两级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有利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也有利于规范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根据草案,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的范围、标准将由国务院作出规定。对此,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周异决表示,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制定规定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种烟农民的利益,提高种烟农民的收入。

  与会人员还对下一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出了建议。“我国现行税制中与烟草直接相关的其他税种还有消费税,其中卷烟消费税的收入约占全部消费税收入的一半,建议结合消费税的改革进程,抓紧做好立法工作。”廖晓军委员说。

  吴晓灵委员则表示,在落实税收法定的原则上,应该聚焦财税改革,落实中央与地方财力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种和税收。今后需更多地从整体上来考虑央地税收分成问题,加强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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