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草案)》在网上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草案规定,西安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控制吸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年5月31日,倡导烟草制品销售者停止售烟一天,吸烟者停止吸烟一天。

   西安市控制吸烟办法最大的亮点在于:倡导经营场所、烟民每年5月31日停售、停吸一天香烟。我们从这个地方控烟办法里,看到有关部门积极行动,为了控制香烟危害而绞尽脑汁。但只是倡导“停售一天”和“停吸一天”,意义并不大。

   首先,这只是倡导性质的。是不是“停售、停吸一天香烟”,完全依靠的是香烟销售者和烟民的自觉。有多少经营场所会响应号召“停售一天香烟”,又有多少烟民会“停吸一天香烟”?没有约束的倡导,发挥不了作用。即使这个倡议能够得到大家响应,意义能有多大?过了这一天,一切都又会回归到烟雾缭绕的“往日模样”。

   西安市有关部门控制香烟危害的初心是好的,但是不能指望“停售、停吸一天”,最实际的做法,就是将现有的控烟规定落到实处。

   比如,公共场所禁烟虽然推行了很长时间,可是在公共场所抽烟的人依然我行我素,如何不让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成为摆设?在机关单位办公区域是不允许吸烟的,而实际上这一规定刚一推行的时候,一些老烟枪还知道有所畏惧,躲到厕所里抽烟,而现在则又开始在办公室吞云吐雾了。还需要注意的就是二手烟的污染问题,因为自己抽烟导致他人无奈吸食二手烟,是不是也应被处罚?

   最需要思考的是,如何不再让地方政府对烟草经济存在依赖,一边喊着禁烟,一边还要从烟草里获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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