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会议小组讨论第一天,“控烟”成为医卫小组委员们的焦点话题。多名全国政协委员从立法层面阐述了对禁烟控烟的建言,严卫星委员指出:赞助、促销、品牌延伸等“变相”烟草广告手段层出不穷,这种烟草市场策划行为同样要受到惩罚。他建议:《广告法》修改后应明确写入“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现状:变相广告渗入互联网

    委员提案:烟草活动策划参与者均要受罚


    “别看烟草广告没了,但隐性的广告比比皆是!”全国政协委员、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说。他说,现在直接的烟草广告被明禁后已较少见,但通过赞助、促销、品牌延伸等变相的烟草广告手段却花样频迭,层出不穷。尤其是通过互联网等新兴媒体规避法律的限制,烟草广告在不断试图开发青少年、女性等成为烟草消费的潜在群体。

    “研究结果表明:烟草生产和经销者的广告费用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烟草消费的增长就从0.18%上升到0.24%。”严卫星委员指着提案上的数据,担忧满满。

    严卫星委员的这份提案提出:借当下《广告法》修订之机,希冀新《广告法》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及促销,包括直接和间接具有促进烟草使用和消费效果的广告以及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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