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我国在贯彻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和积极筹备2008年“无烟奥运”的形势下,各行业都应增强控烟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特别是媒体对引领社会舆论和风气会产生极大的影响力。许多热心控烟人士来信,反映我们的媒体等单位有违《公约》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我们感谢广大读者对我国控烟工作的关心,同时呼吁媒体慎发吸烟图片,增强法律意识,真正为我国落实《公约》精神、举办一个“无烟奥运”做贡献! 2006年12月28日,我国各家媒体都对美国前总统福特逝世进行了报道,许多媒体还配发了福特总统生前的照片。在这些媒体配发的照片中,有的是福特与夫人在一起的生活照,有的是福特与他国元首在一起的工作照,《新京报》配发照片中有一幅是福特叼着大烟斗吞云吐雾的画面,而且放在了版面右上部分的显著位置。 看起来《新京报》对吸烟和吸烟的图片是情有独钟的。2005年11月13、14日,《新京报》连着两天发的图片中都有吸烟的照片,而且还有手举香烟的大幅特写镜头。2006年5月10日,在同一天的报纸中竟有三幅吸烟的照片,而且可能觉得一个人吸烟的画面不过瘾,在一幅通栏的大照片中竟是三个人手举着香烟。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新京报》还曾用一个整版的篇幅刊发了一个世界足球明星在大吸特吸雪茄烟的照片。虽然一些媒体都曾刊发过吸烟的图片,但像《新京报》这样大量刊发吸烟的照片在众多媒体中还是少见的。 “吸烟有害健康”是一般人都知道的道理,吸烟已经是危及人类生命的一大杀手。吸烟不仅仅危害吸烟者的身体健康,还向吸烟者和社会提供了贫困、火灾、婚变、污染、人际纠纷、危及他人、缩短生命等等一系列严重危害。近年来,世界性的戒烟和反吸烟运动风起云涌,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禁烟法规。世界第一个旨在限制全球烟草和烟草制品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经生效,我国业已成为该公约的批准国成员。我国政府还承诺,力争将2008年北京奥运会办成无烟奥运会。 宣传吸烟的危害,创办无烟奥运会,创办无烟社会,要靠上上下下各方面的努力,媒体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国各种媒体在宣传吸烟的危害及戒烟、禁烟上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新京报》。但是,一些媒体(包括《新京报》)在宣传吸烟危害的同时,却时常出现吸烟和引诱人们吸烟的画面,让人感到与当前戒烟、控烟的社会氛围很不谐调。笔者看了一下,媒体配发的照片基本上与所报道内容无关。比如《新京报》2006年5月10日A20版发的照片,是一个人叼着烟卷正在看墙上贴的告示的画面。照片中看告示的人吸不吸烟与所报道的内容丝毫无关。还有那位世界足球明星,一提到他的名字,他那在球场上叱咤风云的形象会立即出现在人们的眼前。这位巨星的照片数以十万计或者百万计,不知《新京报》为何选用的是他吸雪茄烟的照片。 一次,我在公共汽车站等车时,见到一群职业高中的学生正在吸烟。他们的吸烟动作有明显的模仿痕迹。一打听,他们说某某影星吸烟时就是这样儿,特帅。他们并没有亲眼见过这位明星,而是通过媒体认识了明星,爱上了明星,也爱上了明星吸烟这一不良嗜好。谁能保准这些孩子们今后不会成为吸烟的一族呢?可见媒体对引领社会舆论、引领社会风气有多大的影响力。笔者认为,本着对社会负责、对读者(观众)负责、对人类负责的精神,媒体,包括书报刊媒体、影视媒体和网络媒体应慎发吸烟的图片,有宣传、引诱吸烟之嫌的画面坚决不发;与报道内容无关的吸烟画面坚决不发;可发可不发的吸烟画面坚决不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