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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新闻
槟卫生局严格执法 禁区抽烟罚款250
 

    (槟城5日讯)欲在购物广场外的四周走廊或巴士站抽烟?代价是250令吉的传票!随着中央卫生部宣布扩大禁烟区范围,包括购物广场外的五脚基及国民服务营,各州执法单位将严厉取缔任何在禁烟区抽烟的烟客,违例者将接收罚款250令吉的传票。

    槟州卫生局执法组今日中午在光大及新光大购物广场展开大型取缔行动,包括在五脚基、巴士站、餐馆等巡视,一发现抽烟者,二话不说即“充公”香烟,并向烟客发出罚款250令吉的传票。

    中央卫生部是于今年9月15日修改烟草控制法令,将购物广场的五脚基及国民服务营列为禁烟区,并于10月29日实行执法。

30分钟发15传票

    在今日的取缔行动中,短短30分钟内当局已经发出15张传票给违例者,包括在建筑物内外、五脚基及巴士站等的抽烟者。

    收到传票的烟客被指示必须于14天内前往当局缴付罚款,逾期者将被提控上庭。

手中有烟接警告

    在今日的取缔行动中,执法员发现一些烟客手上或嘴中有未点燃的香烟,皆上前给予口头警告,对方成功逃过接收传票的惩罚。

    但只要烟客手中的香烟一被点燃,执法员就不会放过他们,第一时间没收烟客的香烟,收在小玻璃樽内,再开出传票。

    另外,执法员在发出传票当儿,也对违例者传达再辅导的劝告,但一些烟客却不领情。

    今日的行动中,被取缔的烟客都乖乖接领执法员发出的传票,但对于执法员的再辅导劝告,一些烟客却不愿接受。

巴士站禁烟公众不知

    多名烟客在光大巴士站抽烟,被执法员逮住而接到传票,他们大叹无辜受罚,因为巴士站有放置备有烟灰缸的垃圾桶,让他们以为可以在该处抽烟。

    据一名执法员向记者透露,巴士站一直以来都被列为禁烟区,但对于为何巴士站放置备有烟灰缸的垃圾桶,他们表示不知情。

    记者针对此事电访槟岛市议员戴良成,他透露,槟岛市议会将于日后巡视各地区的垃圾桶,并将撤换任何备有烟灰缸的垃圾桶。

    “这是为了配合卫生部,鼓励公众减少抽烟。”

取缔行动发逾600传票
   
    槟州卫生局执法组主任依德立斯指出,当局于今年的取缔行动中,已发出超过600张传票给违例的抽烟者,当中11张传票是发给没在禁烟区放上禁烟牌的商家。

    他说,当局是援引2004年烟草控制法令,发出传票给任何违例者,并指示对方须于14天内缴清罚款,否则将被控上法庭。

    他指出,当局每天都有选择性在各地区展开取缔行动,今日行动较为大型,30名执法人员分成11队,主要是针对18岁以下的烟民、卖散装香烟的商家及在禁烟区抽烟者,违例者将接收传票。

禁烟区

(1) 所有娱乐场所及戏院,除了酒吧、舞厅(迪斯哥)、夜店或赌场。

(2) 所有医院及诊疗所。

(3) 所有电梯内及公共厕所。

(4) 有冷气的饮食中心及商店。

(5) 公共交通工具内及公共交通待候处(巴士站车)。
 
(6) 已经卫生局宪报的建筑物内。

(7) 所有机场内。

(8) 所有政府大厦及办事处。
 
(9) 所有建筑物内的集会处,除了私人产业。

(10) 所有学府或高等学府内。

(11) 所有托儿所。

(12) 所有学生巴士内。

(13) 所有购物中心、广场及其四周。

(14) 所有油站内。

(15) 所有运动场所,把括体育中心和健身房。

(16) 所有宗教场所。

(17) 图书馆内。

(18) 网吧内。

(19) 各种提供服务的场所,包括银行、马电讯、国能及大马邮政局服务处。

(20) 所有国民服务营内。(2008年9月15日开始)

来源:南洋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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