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报2008年5月8日刊登的“吹牛吹出‘神奇’戒烟产品”根据记者调查“发现爱菲烟克戒除率是96.71%不可信 ‘美国技术’没有任何依据”,中国控烟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戒烟产品时应注意几点: 1. 戒烟产品必须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方可使用。药品都应有批准文号。药品批准文号是药品生产合法性的标志。 “爱菲烟克”戒烟产品无药监局的批准文号,不能说明其产品是无毒无害、有功效的,而所宣传的96.71%戒除率是无依据的。 2. “爱菲烟克”广告中所提及的“全民控烟协会”经查不存在。中国民政部唯一批准的控烟组织是“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使用“全民控烟协会”属编造欺骗行为。我协会自建会以来从未参与过任何此类戒烟或控烟产品的宣传活动。 3. 明星本应是全社会的榜样、人民的楷模,但明星不遵照国家有关法律,随意充当产品宣传员,不仅有损自己形象,更是用名人效应误导他人,实在悲哀。衷心劝告社会名人要遵纪守法,要验证产品相关证书后在为其做宣传。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在此呼吁广大消费者在使用戒烟产品时,不要轻易听信厂商宣传,应注意产品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发的批准文号,以得到有效、健康的戒烟产品。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文章节选: 记者调查 宣称戒除率是96.71% 记者看到,“爱菲烟克”的包装盒上,用醒目的红字标着“爱菲烟克的戒除率是96.71%”,美国纽士健国际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监制,山东森健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装,没有注明生产厂商。有一个产品执行标准号:Q/01SJ102-2008,但是这只是一个企业产品的注册号。记者对爱菲烟克进行了更详细的调查后,发现该产品存在明显的问题。 “专家”一个也没查到 广告中称,2006年6月11日,美国著名的控烟戒烟研究机构权威科学家史密斯•布尔博士、克劳斯•威廉博士等国际级的专家就爱菲烟克的配方、科技含量进行了评定,一致认为爱菲烟克是高科技产品。 但是记者在网上搜索着两位国际级专家,并没有找到他们的任何信息。记者再次搜索后发现,与史密斯(Smith)的组合没有任何结果,与威廉(william)的有两个结果,但既不是有关评定的,也不是关于爱菲烟克的。 官方说法
济南市质监局:美国研制没依据 记者致电山东森健生物科技公司所在的济南市质监局,一位有关人士介绍,该产品执行标准号确实在他们这里备过案,但这只是一个企业标准,其标准由企业自己制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标准,质检部门就可以对产品进行备案,“爱菲烟克在我们这备案的是普通商品,没有说明是具体什么类型的商品。”她说,这类普通的商品有很多,而且都会选择企业标准进行登记。 该人士对产品宣传的所谓“美国研制的进口产品”进行了质疑,“他们说是美国引进的,本地厂家分装,但是据我们调查发现,他们提供不出相关引进技术的证明,所以我们怀疑产品就是在本地的厂家生产制作的。”她说,爱菲烟克并不是保健品却宣称有保健或治疗功能,这种宣称是不合理的,由钻法律空子的嫌疑,而且它是普通产品,不可能有广告中所说的那么神奇的疗效。 “它所宣称的戒除率达到96.71%,是没有依据的,不可能像他们说的那么高,有夸大宣传的嫌疑。”她还建议消费者到工商部门投诉并咨询该产品的相关证明,一边工商部门对其进行调查。 据北京药监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产品上如果没有批准文号,就不属药物,没有注册证号也就不属医疗器械,如果是上述产品都必须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准的批准文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