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距《唐山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还有14天,市爱卫办成立督导检查小组,对《办法》中规定的9大类禁烟场所内禁烟工作准备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发现总体情况良好,工作人员对个别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予以通告。

 
      记者跟随检查组首先来到了唐山百货大楼条式楼,看到卖场的每个出入口均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和举报电话,电子显示屏也滚动显示禁烟标语。办公区的墙上设置了禁烟宣传展示牌,上面附有员工对烟草的认识和劝阻吸烟小方法等征文。相关负责人员表示,他们已对员工进行了培训,随时随地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在路南区财经大厦,记者看到大厅内的公示栏张贴了印有“被吸烟,我不干”字样的海报,卫生间、电梯间及电梯内部均设有统一的“禁止吸烟”标识,办公桌上也不见烟灰缸。
 
      位于新华西道的天上人间KTV大厅内,虽然设置了禁烟标识及禁烟宣传海报,但却有着淡淡的烟味,检查组随即对工作人员提出了履行劝阻吸烟责任的要求。在当天的检查中,检查组发现锦江贵宾楼的一会议室内未按规定设置禁烟标识,当即提出了整改要求。
 
      据了解,5月1日《办法》施行后,禁烟场所若未按规定履行禁烟职责,其经营者和管理者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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