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市创卫工作成果,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市将采取督查与评比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记者自市爱卫会获悉,《市爱卫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通知》于11月17日向社会发布,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控烟工作监管、宣传责任。市爱卫办将结合创卫督查,采取日常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机关单位等各类公共场所控烟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我市还将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各部门、各单位将按照无烟单位标准进行自评和申报,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市爱卫会将对命名满三年的宿迁市无烟单位进行复核,并对工作措施不到位、控烟效果差的部门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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