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佳木斯市卫生计生委年初制定的《健康龙江行动》工作计划的要求,继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控烟工作检查之后,佳木斯市卫生监督所从6月8日开始,对31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民营医院的控烟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经检查,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均能按照相应规定要求设立明显的禁烟标识,并在候诊区、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处增设了禁烟宣传画,大多数医疗机构未在管辖区域发现吸烟者及烟头。但检查中仍发现了一些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佳木斯市卫生监督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责令进行整改。

     下一步,佳木斯市卫生监督所将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回访,进一步加强控烟的宣传工作,提高公众禁烟的自觉性,使全市卫生计生医疗机构的控烟情况得到改善,早日实现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全面禁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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