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16日讯(记者 江翡翡)从8月1日起,市民乘坐电梯、公交车、出租车,都不得吸烟。记者今天从青岛市相关部门发布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的通告》获悉,为了保障“无烟奥运”的实施,从8月1日到9月30日,本市将进入全面禁烟行动期,如果发现单位监管不力,最高处罚2000元。“此次全面禁烟的范围进行了扩大。”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定在1996年实施《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范围,指出体育馆、电梯间、出租车、旅游车等交通工具内;商业、金融业营业厅等八大区域都属于禁止吸烟场所,单位不能单独设立专门吸烟区。而餐饮单位、公园、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可以设置吸烟室或者吸烟区,但要求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并保证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卫生执法人员将不定期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执行不力的情况,将予以经济处罚。”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许泽春告诉记者,此次禁烟规定的处罚不是针对个人,而是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额度分为两个方面,执法中发现如果禁烟单位没有制定禁烟措施,则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果禁烟单位没有设立禁烟标志,或者没有清除烟具及烟草广告,则给以500元~1000元罚款;如果禁烟场所内有人吸烟,禁烟单位却没有劝阻行为的,则给予1000元~2000元罚款。

    禁止吸烟的场所1、体育馆、健身馆;2、健身场、体育场的比赛区和坐席区;3、影剧院、音乐厅、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技馆、档案管、少年宫、纪念馆,以及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共场所;5、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和培训机构的教学区域;6、医疗机构的室内区域;7、电梯间和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旅游车、渡船、缆车等交通工具内;8、商业、金融业、邮政业、电信业等机构的营业厅;

    可以设置吸烟室或者划定吸烟区的场所(吸烟室或吸烟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1、餐饮、互联网上网服务等经营场所的服务区域;2、公园、游乐场等公共场所;3、飞机场、火车站、码头、长途汽车站的售票厅、等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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