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中国工程院副院长、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主任旭日干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今后,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不再受理烟草科技领域候选人的提名或推荐。而谢剑平的院士称号 ‘现在还不能撤销’。他还表示,工程院调研组认真审阅核实其提名材料,并对评审过程认真审核,得出两点结论:

  一是提名书中提到的主要工作和成果,属于基础性研究工作。他所承担的相关课题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提名材料提及的各类奖励奖项,未发现造假。

  二是其提名、评审过程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经过了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全体院士充分讨论、投票,履行了主席团审核和上报国务院备案等法定程序,当选有效。

    对此,我会认为:

    第一、中国工程院表示今后院士增选不再受理烟草科技领域候选人的提名或推荐,是经过认真思考和反复权衡的结果,是明智的选择,我们对此表示赞赏。但令人不解的是,既然今后不再受理烟草科技领域候选人的提名或推荐,说明知错了,但为什么就不能改错?这种“文过饰非、下不为例”的做法贻笑大方!

第二、我会曾两次遵照贵院有关意见,提供了世界多国科学家以及世界卫生组织等权威机构关于烟草制品“降焦不能减害”的研究结论和相关态度等翔实资料。现在问题的焦点是谢剑平关于烟草“降焦减害”的研究,其采用的“剑桥滤片法”不仅是被世界科学家早已淘汰的方法,其研究结论也早已被世界科学家和权威机构所否定。谢剑平的研究,其社会效果是以科学外衣误导消费者继续吸烟,阻碍控烟步伐。如果谢剑平因这样的研究当选为院士,无论工程院认为的研究立项、评审程序等方面怎么怎么合法,依然固执己见,对社会和科学界的质疑置若罔闻,坚持错误不纠,这是对公众的漠视,是对科学的亵渎,更是与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保护公民健康的责任及义务背道而驰。
     第三、我会曾6次致函工程院要求撤销谢剑平院士称号;以秦伯益、钟南山、王陇德、陈君石等为首的
名院士以及卫生部部长、副部长纷纷表态;有关学术团体多次呼吁;40位(包括港澳台地区)知名专家、学者签名致函等都高度一致地建议工程院撤销谢剑平院士资格。同时,贵院绝大多数主席团成员为了保护公民健康、履行《公约》的庄严承诺要求劝退谢剑平,如此等等。工程院却回应“现在还不能撤销”,那么请问工程院还准备如何调查,何时撤销?如果工程院某个负责人以接受媒体采访的形式就算回应了社会和科学界的高度关切,这是交代不过去的。本着爱护国家荣誉和尊重科学事实的信念,我会再次建议中国工程院放下架子,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科学的尊严,知错就改,有错必纠,从尴尬的境地中解脱出来,尽快研究启动相关程序,撤销谢剑平院士资格,维护工程院最高科学殿堂的圣洁荣誉,挽回此事在国内和国际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

第四、中国工程院旭日干副院长表示,“我国对烟草科研成果的评价存在以经济效益为主要标准的倾向。科研立项、成果鉴定、奖励评审各个环节都强调‘减害降焦’研究成果带来的巨额新增利税。”评审院士过程一定程度也有类似倾向。”我会认为,旭日干副院长的看法与50年代西方烟草业为了挽救烟草利益的营销伎俩十分一致。当今,我国烟草业坚持低焦油战略,大肆宣传低焦油低危害,以此来诱导烟草消费,导致社会上大多数烟民认为低焦油就等于低危害。据加拿大滑铁卢大学对14个发展中国家调查显示,在中国有86%的烟民认为“低焦油是低危害”。可见,烟草业的欺骗已经严重误导了公众,并造成了我国烟民数量多年来难以下降的局面。

温家宝总理就曾指出,决不能以牺牲人民健康来换取经济利益。且国际社会一致的科学结论表明“降焦不能减害”。建议中国工程院坚持公民健康的原则,纠正对烟草科研成果和人物评价以经济效益为主要标准的错误观点。

 

 

                                         二一三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40962号 Copyright © 1992-201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东里16号楼906  电话:64983905  传真:64983805 邮箱:catc@catcpr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