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的一项调查表明,添加中草药的卷烟和普通卷烟一样具有致癌性和成瘾性。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各缔约方不应鼓励在烟草制品中通过添加物增加吸引力

    随着一项“中式卷烟”项目入围国家科技进步奖,民间的质疑也在升温。

    3月30日,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主任杨功焕等多位公共卫生专家对中式卷烟提出质疑,认为中草药卷烟的危害不比普通卷烟少,而国家科技进步成果奖被疑成为烟草业欺骗民众的工具。

    此前,科技部网站3月23日公示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工信部旗下国家烟草专卖局推荐的“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榜上有名。

    自200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纲要》以来,中式卷烟被明确规定为中国烟草业的发展方向。一些中式卷烟制造商提出,可以通过中草药成分降低卷烟危害。

    但杨功焕认为这只不过是烟草商的欺骗手段。她介绍,中草药提取物与烟草一起点燃并吸食后,其成分经历了复杂的物理和化学变化,目前尚无证据可以明确证明其“减害”的作用。而2009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135名吸中草药卷烟和143名吸普通卷烟的人中,其尿液中尼古丁的代谢产物可替宁、多环芳烃、 亚硝胺代谢物(NNAL)等致癌物质水平相当,证明中草药卷烟和普通卷烟一样具有致癌性和成瘾性。

    目前的中式卷烟中添加的中草药成分不明也引起控烟专家的担心。民间控烟组织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吴宜群表示,各种添加剂形成的物质是否有毒性、外加物与烟草内在成分有何种交互作用、是否产生新物质、由哪个部门批准和监管,都是悬而未决的问题。

    中式卷烟项目报告还在公开材料中明确指出该研究成果的应用,近三年累计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735.74亿元。“这显然推广了卷烟这一有害健康的商品,促使卷烟更大规模流行,严重损害人民的身体健康。”吴宜群说。

    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专家认为,该项目研究的本质在于通过加香、提高口感等方法构建所谓的“中式卷烟”,从而促进烟草消费,不仅直接违反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还违反了中国签署并生效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国家科学技术获奖项目的应用不得损害人民健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也写明,国家禁止危害人体健康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对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各缔约方应当禁止在烟草制品中使用兴奋性化合物等与能量和活力有关的成分”规定,吴宜群认为,此次入围的中式卷烟研究使用的西瓜霜、香味添加剂等都明显违反公约实施细则,中国作为缔约国有控制烟草的义务,不应该再把烟草研究纳入政府的任何评奖。

    此外,吴宜群呼吁,应将“低危害烟草制品”的研发审批权从国家烟草局转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参照国际经验和中国食品药品管理规定,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制定研发和上市的管理规定,对申请上市的“低危害卷烟产品”的科学证据进行审查,再由食品安全监督局批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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