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日前发布两份控烟报告,分别关注了上海市实施控烟条例以来公共场所内吸烟情况和医务人员对电子烟的认知。报告指出,新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1年以来,人们的吸烟习惯正在改变,公共场所禁烟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同时,医务人员希望对电子烟实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和限制。

    此次,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选取办公楼宇、宾馆、餐厅、酒吧、KTV、游艺厅、农贸市场等室内公共场所,以及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分别在控烟新条例实施前后,采用现场观察和室内PM2.5浓度测定的方法,评估控烟实施效果。

    调查发现,条例实施1年后,公共场所吸烟现象有所减少,吸烟的比例从一年前的49.3%下降至30.0%,而门口吸烟情况从之前的20.9%增加至38.6%,人们的吸烟习惯悄然改变;场所控烟工作力度大幅提升,九成的场所张贴规范的禁烟标识,并完全取消烟具设置,所有场所均未发现烟草广告。

    新条例实施后,吸烟比例下降最明显的是娱乐场所:游艺厅从实施前的57.9%下降至21.1%,餐厅从38.9%下降至16.7%,KTV从47.4%下降至21.1%,酒吧从77.8%降至55.6%。而农贸市场吸烟现象虽已由94.7%下降至68.4%,但仍是吸烟现象最普遍的场所。

    与此对应的是室内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报告显示,新条例实施后,场所室内外PM2.5浓度差减幅为32%,减幅排名前三位的场所是酒吧(54%)、办公楼(50%)和游艺厅(45%)。

    随着控烟氛围日渐浓厚,电子烟日益“流行”。对此医生怎么看?调查结果显示,8成受访医务人员赞同在电子烟包装上标明对健康的潜在风险;近9成的受访医务人员赞同建立电子烟的安全性和质量标准;超8成的受访医务人员认为应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电子烟;超9成的医务人员认为法律应该设定购买电子烟的最低年龄。

    复旦大学健康传播研究所控烟研究中心专家表示,无论使用电子烟还是吸入电子烟的烟雾,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健康危害,并不存在安全的烟草制品,戒烟应去戒烟门诊接受行为干预和药物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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