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5年间,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共制定地方性法规28件,修改86件次,废止10件,作出法律性问题决定6件,对20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开展执法检查和调研36项。加强社会领域立法,是本届人大5年立法的一大特色。在利益多元化的当下,这些法规发挥着调整利益关系、引导价值取向、规范社会管理的作用,成为上海完善社会管理的法制保障。
 
     十一届上海市政协在过去5年间共收到各党派团体、专委会、政协委员提交提案5101件,立案5051件,目前已全部办复,其中"解决或采纳"占71.5%,"列入计划拟解决"占3.6%,"留作参考"占24.9%,已有167件"留作参考"的提案最终被采纳。这些提案中,很大一部分着眼于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悄悄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
 
     “全面控烟”这块“硬骨头”有多难啃所有人都知道。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对社会领域地方立法进行了新探索:不求“一步到位”,设定“有限目标”——禁止在“法定禁烟场所”吸烟。
 
     控烟条例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9年12月10日通过,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12大类公共场所全面禁止吸烟,还明确了可以划定吸烟区的“非全面禁止”公共场所。
 
     条例实施至今,控烟海报和“禁止吸烟”标识出现在上海各个角落,它们和市民日渐增强的意识、责任部门的控烟措施共同营造着城市的“无烟氛围”,市人大多次就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暗访,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改善措施。“控烟”和“禁烟”,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立法者对公众接受程度的合理评估,对法规可行性的恰当评定。
 
     ■记者调查
 
     2000年就在餐馆打工的许华红说:“吸烟的客人确实在减少”
 
     下午4点走进位于徐家汇商圈核心地段的飞洲国际广场,购物楼层逛一圈,没有遇到吸烟人士。
 
     控烟条例规定,商场、超市等商业营业场所禁止吸烟。“商场保安和楼管遇到有人吸烟,都要上前劝阻:‘对不起,我们这里不能吸烟。’”商场一楼楼管杨琴介绍,“现在,公然在商场吸烟的人很少,即使有,大部分也都听劝。”
 
     位于五楼的餐厅则不然。根据控烟条例,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或者餐位在75座以上的餐饮场所可以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想在餐馆全面禁烟不太现实,总有一部分客人有需求。”上海小南国餐馆的经理许华红说。这家餐厅约有100个餐位,以走道为界,区分了吸烟区和禁烟区,两区比例五五开,相隔四五米,禁烟区的墙面有禁烟标识,“两个区域用的排风系统都不一样,吸烟区的功能更强。”
 
     许华红2000年来到上海,最初在小餐馆打工。“那时,餐厅不会禁止顾客吸烟,顾客也不克制,经常见到满地烟头。”身为女性,许华红对烟雾很敏感也很厌恶。她说,选择大餐厅工作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顾客意识更好,服务员可以少抽二手烟”。
 
     “吸烟的客人确实在减少。现在很多人进门时都会问,餐厅能不能吸烟。30岁上下的年轻人几乎不抽烟,烟瘾比较重的往往是四五十岁的人。”遇到这样的客人,服务员总会上前,“对不起,我们这里不能抽烟”,“您多吃点菜,不要抽烟”。实在有人不听劝,服务员就只好把他们劝到吸烟区。
 
     “特别希望能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虽然我也知道不太可能。”许华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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