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饭店、网吧遇到“吞云吐雾”的烟民,你可以上前要求吸烟者掐灭烟头。昨天,《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任何个人可以要求吸烟者停止在禁烟场所吸烟,要求禁烟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管理职责。昨天,条例执行第一天,扬州公共场所禁烟情况如何?市民对公共场所禁烟有什么看法?记者进行了调查。
 
     ■首日——怎么样?
     网吧依旧烟雾缭绕
 
     昨天下午3点不到,记者来到四望亭路新鹏飞网吧。网吧在二楼,刚刚登上楼梯,便闻到一股浓烈的烟味。来到二楼,记者看到坐在中间的一年轻人,边打电脑边“吞云吐雾”,悠然自得。
 
     网吧负责人毛先生说,他自己不抽烟,所以对抽烟特别反感。但劝阻的效果很有限,很多人并不理会。“春夏之际还好些,可以开窗通风,大冬天的,就只能闷在室内吸二手烟。”他也承认,暂时还未在网吧内设吸烟区。
 
     妇幼保健院设吸烟点
 
     按条例规定,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的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昨天下午,在市妇幼保健院,刚进院门,就看到右侧有一宣传牌,上面写着“本院为无烟医院,请勿吸烟”。不过,在大门南侧,设置了一个吸烟点,有醒目的“院内吸烟区”标志。
 
     在住院部门口,有两个人在抽着烟,住院部南侧也设有一个吸烟点。住院部服务台一工作人员指着墙上的《医疗(病区)场所禁烟制度》说,室内是绝对不能抽烟的,要想抽必须到外面。
 
     饭店几乎成吸烟重灾区
 
     下午5点多,记者沿着望月路美食一条街走访,不少饭店大堂和包厢内,均未发现“禁烟”标志,包厢内的桌子上还摆放着烟缸。到了用餐时间,这些地方便是禁烟的“重灾区”。
 
     对此,一家饭店老板也很无奈,喝酒不准抽烟,哪个客人会同意?而且其他客人对抽烟者并无异议。有时碰见酒喝多了的客人吸烟,店员上前劝阻反而会起争执。
 
     ■控烟——谁来管?
     多部门咋管“一支烟”?
 
     根据《条例》,爱卫会负责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教育、卫生、交通运输、公安、食品药品监管、文化、体育等部门按规定职责,做好控烟监管工作。比如,教育部门负责学校的控烟工作,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机构的控烟工作,交通部门负责公共交通工具及其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公安机关负责网吧控烟工作,食药监部门负责餐饮场所控烟工作等。
 
     共管效果如何?不少市民表示怀疑,“管的部门多了,问题就复杂了,反而不利于条例的执行到位。”市民赵先生说。对此,省爱卫办负责人也表示,相关部门没有权力强迫违规者缴纳罚款,爱卫会将尽快出台细则规范。
 
     个人可要求吸烟者掐烟
 
     此次《条例》发动了社会力量参与控烟,规定吸烟者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任何个人可以劝阻,并可以要求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履行管理职责。
 
     “规定出发点是好的,但执行起来可能有点难。吸烟者不听怎么办,别劝阻不成,还打了起来。”市民刘先生担心。不过,很多女士支持这个条款,市民周女士说,如果被烟呛得受不了,会去制止,特别是有孩子在身边的情况下,她会提醒旁边的人不要吸烟。
 
     记者走访发现,市区多家饭店没有划分吸烟区和禁烟区,部分市民喜欢在饭后点上一根烟,周围大多数人并没对吸烟者提出异议,更别说制止。
 
     ■惩处——罚多少?
     20~50元罚款是否太轻?
 
     《条例》中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内吸烟的,由相关部门、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此,有市民觉得处罚太轻,难以起到惩戒作用。不过,对控烟单位的处罚,力度还挺大。《条例》规定,9种情形要处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包括未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的,未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的,应当划定吸烟区或设置吸烟室而未划定设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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