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深圳在控烟征途上的步履蹒跚,一河之隔的香港在控烟方面可谓范本。30年的控烟历程,让如今的香港街头难见烟民吞云吐雾,这让深圳在此次推进控烟工作上有了许多可借鉴之处。
 
     不同场所分阶段全面禁烟
 
     此次“控烟条例”最大变化室内禁烟范围从局部扩展至全部,部分室外区域也被囊括入禁烟范围。相比香港的禁烟范围,深圳目前仍较为宽松,并未将公交车总站及公交枢纽列入禁烟区域。而对于深圳“缓期3年”禁烟的酒吧、足浴店等娱乐场所,香港早在2009年就已进入全面禁烟阶段。
 
     不过,香港禁烟过程也并非一蹴而就。香港规管吸烟的法例在1982年生效。早期的禁烟区包括公共交通工具、商场、电影院等公众地方。2006年,立法会通过大幅扩大禁烟范围的法案,并分多个阶段实施:首阶段在2007年推行所有餐厅、工作间、室内的公共地方,学校、医院、沙滩、体育馆等全面禁烟;第二阶段在2009年生效,港府把酒吧、夜总会、按摩院等娱乐场所,纳入禁烟区。到2010年底,所有公交车总站及公交枢纽都禁止吸烟。
 
     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相关负责人坦承,最开始讨论室内全面禁烟的可行性时,有专家就提出了质疑,认为可行性不高。最后修订的“控烟条例”决定对部分场所暂缓3年实行,也是参考了香港之前的做法:“不是一步到位,而是分阶段进行。”
 
     禁烟区点燃香烟也算违例
 
     相比深圳奉行“口头劝阻为主”的原则,香港则通过以定额罚款的高压来制止。
 
     按照《香港(公众卫生)吸烟条例》,只要在禁烟区域内点燃香烟,哪怕没有吸,也算违例,被控烟督查逮到照样可被罚款1500港元。作为全球最成功控烟经验的城市之一,香港每年要发出数千张违例吸烟定额罚款通知书及上百张传票。
 
     有专门的组织和人手规范禁烟工作,在深圳市无烟环境促进项目官员熊静帆看来,则是一大利器。香港明确规定,政府卫生署控烟办公室的控烟督查为条例的具体执行者,同时授权警务处、康乐及文化事务署、食物环境卫生署、房屋署等部门指定人员亦可在他们管理的场地执法。
 
     “其实我们现在多部门监管的模式与香港类似,但我们等于在原有部门下增加了一个控烟的职责,而香港是重新成立了一个组织。”熊静帆表示,从这方面讲,香港的控烟模式难以复制。不过,她表示,通过市政府建立的控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定程度上有望改变控烟条例执行难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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