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政机关
      年内全面禁烟
 
      记者17日从市爱卫办了解到,为维护广大市民的健康,配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文明城市创建,今年,全市党政机关要全部创建成无烟单位(机关),未创建成无烟单位的,不得申报创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我市将在各级党政机关、医院、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机关)工作。 2014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要全部创建成无烟单位(机关),未创建成功的,不得申报创建卫生单位、文明单位。
 
      根据市爱卫办制定的《郑州市无烟单位创建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无烟单位主要应符合以下标准:单位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设有禁烟劝阻员和监督员; 开展多种形式的禁烟宣传和教育;有固定的禁烟宣传栏、板;有相关禁烟宣传材料;通过单位官方网站、官方微博、飞信等新媒体形式广泛宣传;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掌握单位所有职工吸烟情况;对员工提供禁烟帮助;所属区域禁止销售烟草制品;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
 
      有关部门将建立监督检查长效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对无烟单位(机关)及禁烟公共场所进行抽查或暗访,对违反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提出批评,视情况给予通报并在媒体曝光,撤销无烟单位、卫生单位及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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