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所、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室内外场所吸烟,不得在机构内销售和提供烟草制品,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安徽省卫生厅出台控烟新规,将严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的行为。
 
      “现在开会时想抽烟都要躲到洗手间里或者找个隐蔽的地方了,被人发现了自己都觉得没面子。下去检查也不敢接别人散的烟了。”安徽省卫生厅农合办的一名干部告诉记者,自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出台后,现在的干部都“不好意思在公共场合抽烟了。”
 
      安徽省卫生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吸烟行为,要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和各类公务活动中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要在各种会议、调研、接待等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各级各类卫生机构领导干部要在参加各类公务活动中自觉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防发生、严肃查处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卫生系统在控烟履约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无烟卫生系统创建活动。为保证创建成效,各地要将无烟卫生机构创建工作纳入各级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评优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对于个人和单位违反规定的,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将创建无烟卫生系统工作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质量控制、执法监督等工作。
 
      “卫生机构带头控烟应该说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但如何严查公款烟草消费还需细化、强化。”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院长范和生教授说,要防止打着其他公务消费的名义公款购买烟草,需要建立一定的公务消费审查机制。而发现违规后如何惩处也是政策落实到位、有效推广的重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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