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好《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让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到控烟宣传、监督工作中来,合力营造健康、文明、环保的无烟公共环境,让人民群众远离二手烟危害,兰州市控烟领导小组于3月20日起面向全市征集50名“公共场所控烟义务监督员”。
 
      “公共场所控烟义务监督员”征集条件是:年龄在18周岁到75周岁之间,遵纪守法,作风严谨,身体健康;有一定文化基础,经培训能熟练掌握《条例》有关规定; 能自觉遵守《条例》各项规定;有较强的责任心,能认真履行控烟义务监督员职责。
 
      控烟义务监督员职责是: 积极宣传《条例》内容,宣传吸烟有害健康、控制吸烟的相关知识;劝阻、制止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内的吸烟行为;调查每年5月31日世界无烟日烟草制品停售情况;监督非法烟草广告;劝导未成年人吸烟行为以及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行为;监督《条例》规定的其他控烟要求的实施情况。
 
      兰州市控烟领导小组期盼关注支持控烟公益事业,有意投身于控烟工作并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积极踊跃报名。报名时可拨打兰州市控烟办电话8436026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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