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疗卫生系统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领导小组召开的天津市卫生计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会上获悉,为控制烟草烟雾危害,带头做好控烟履约,为广大医务人员、患者和家属提供更加文明、健康、和谐的工作和就医环境,本市自2010年起积极推动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控烟无序状况得到了有效遏制,于2011年、2013年先后荣获“全国创建无烟医疗卫生系统二等奖和三等奖”。但是,目前本市仍然存在部分医疗机构禁烟举措落实不到位、室内吸烟现象时有发生、工作人员对吸烟行为劝阻不力等问题,并已成为社会的关注热点。
 
     针对存在的问题,近期市卫生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通过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暗访卫生行政部门、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共213次,暗访结果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对部分禁烟工作不力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约谈和通报批评。同时,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对暗访发现问题以及群众投诉集中的24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并由区县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禁烟工作督导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医疗卫生机构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164份,责令其限期整改,对违反《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的个人,立案处罚10件。
 
     今后,市卫生计生委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本市卫生计生系统全面禁烟工作,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发挥卫生计生机构在全市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具体措施包括:
 
     加大对卫生计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暗访、日常监督执法频次和处罚力度。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各级疾控机构和监督机构,每季度对全市卫生计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开展暗访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的个人、单位法人和单位将严格依法处罚。
 
     定期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暗访及监督执法结果。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的卫生计生机构领导干部及禁烟工作不力的卫生计生机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建立领导约谈制度。
 
     将卫生计生机构全面禁烟工作暗访和监督执法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列入对卫生计生机构和领导干部各项考核管理标准。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被通报批评和被监督处罚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造成恶劣影响的领导干部,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在卫生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单位评选、妇幼卫生优秀、先进评选,爱婴医院评审、示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评选中均实行一票否决,同时与医院等级评审、绩效考核等直接挂钩。
 
     规范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戒烟门诊建设。通过加强培训指导,推动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设立戒烟门诊,确保戒烟门诊有1-2名专职或兼职戒烟医生,悬挂戒烟门诊标牌,满足广大患者戒烟诊疗服务需求。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控制吸烟知识和戒烟服务技能的培训,使吸烟者能在就诊过程中获得必要的简短戒烟服务和有效的戒烟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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