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8-20 9:11:20 来源:中国上海 浏览量:2442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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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医疗机构,应该带头控烟,创造无烟的良好环境。近日,区卫监所对全区多家医疗机构进行了控烟检查,发现大部分医疗机构能够依法遵守控烟条例,控烟效果明显,但少数单位的天井阳台、楼梯内发现有烟头存在。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禁烟标识(zhì)张贴、控烟传播材料摆放、区域内乱扔烟头、室外吸烟区设置、戒烟门诊设置、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室内禁止吸烟等的落实情况。
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控烟的意识明显增强,门诊楼和病房楼的公共场所处,都很少有吸烟现象。医院内还安排了劝导员,对区域内吸烟人员进行提醒和劝阻。
据了解,我区所有医疗机构都属无烟单位,但本次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医院内仍有吸烟区或戒烟门诊设置不规范、控烟宣传不到位、区域内销售烟草制品等现象,特别是部分医院的楼梯等处存在烟头。检查人员表示,如果在医疗机构发现吸烟现象,要责令改正,按照法律法规对单位进行处罚,对于不听劝阻的个人,也可由行政部门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