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卫生署控烟办公室近日发布消息指,一名66岁的男子因袭击一名控烟督查和妨碍公职人员执行职务,于2015年2月10日在粉领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该男子也因为犯吸烟罪,被罚款1500港元。

     案件发生在2014年9月25日,控烟督查队伍巡查粉领伟明街花园期间,一名控烟督查被该名男子袭击,男子随后被警方拘捕并控以有关罪名。

     在港违法吸烟被抓要被法官训斥

     自2007年至今年2月10日,香港共录得64宗袭击控烟督查的案件。在54名被判袭击控烟督查罪名成立的人士当中,14人被判即时入狱。法庭颁下的最高刑罚为即时监禁4个月。

     记者了解到,香港自2007年起颁布公共场所“禁烟令”。根据香港法律,如果吸烟者在禁烟区域吸烟,被抓到可罚1500港元,并且要上法庭听法官训斥。违法吸烟者如果袭击控烟督查,属于严重罪行,会带来严重后果。

     因此,在香港街头,外地游客常常能见到写字楼、商场门外有“烟民”吞云吐雾的场景,但在室内禁烟区却难见到违法吸烟的行为。

     深圳无法照搬香港的做法

     深圳能从香港的控烟工作中借鉴些什么?对此,深圳市卫计委副主任、市控烟办主任孙美华坦言,深圳在修改《控烟条例》前,立法人员确实专程去香港学习过。但由于深港两地法律制度、行政管理模式和硬件设施的差异,导致深圳无法照搬香港的做法。

     孙美华举例说,“比如取证难问题,香港的很多写字楼、商场里,监控设施完备,这使得室内吸烟的取证比深圳更加容易。此外,香港对控烟进行立法后,对控烟工作增加了财力、物力、人力。而深圳的控烟执法是在不增加执法人员的情况下进行的,执法人员人手紧张也是事实。”

     但孙美华也指出,尽管深圳的控烟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但在内地城市来说,深圳的控烟工作已经走在前面。下一步,在现有的条件下,深圳各执法部门将继续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控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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