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我国生效7年,但国内现有法律法规与《公约》的要求相距甚远,目前还未有国家级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的法律法规,也没有单独的控烟法规。从1993年至今,我国有近半数的地级以上城市制定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性法规,但绝大部分地方的禁烟法规,因缺乏上位法支撑,形同虚设。
 
     可喜的是,按照《公约》的原则,控烟立法在各城市纷纷“开花”,我们选择广州、青岛、兰州三地,介绍其控烟立法和执行情况,以尽快推动全国性立法控烟“结果”,让“无烟中国”早日成真。  
 
     广州:
     多头执法谁都管不好
 
     8月23日,某公司白领张伟全和几名同事一起去聚餐。在酒楼大厅等上菜时,他抽出一根烟,塞到嘴里,摸出打火机正准备点烟。“嗯哼!”对面的女同事冲他一皱眉,随手指着墙上挂的标识:“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元”。张伟全无奈地叹了口气,悻悻地把烟又塞回烟盒。
 
     这是发生在广州天河的一幕,此时距离《广州市控烟条例》发布已经357天。记者从广州市控烟办获悉,控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控烟仍面临执法难。
 
     2010年4月,《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表决通过,规定12个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违规者罚款50元。但是,条例颁布9个月之后,才开出首张个人罚单。
 
     2012年9月1日,修改后的新控烟条例实施,控烟办正式揭牌,并成立100名巡查员的执法队伍。广州市控烟办负责人介绍,新条例规定,执法人员发现违规吸烟的市民能够立即处以50元的罚款,而不需要经过警告、责令整改等环节。根据今年5月公布的数据,广州共对155名违法吸烟个人进行现场处罚。对比条例实施修改前仅有1人受罚的局面,控烟执法取得新成效。
 
     8月15日下午,由广州爱卫、交通、公安、广铁等部门组成的天河联合控烟执法小组,先后来到广州火车东站、东站汽车客运站等区域检查。在火车东站的5号门,检查人员发现有一男子在抽烟,广州市爱卫办副调研员罗文辉当即示意执法人员上前执法。执法人员相互观望,没有人上前。火车东站相关负责人表示,5号门内才属于车站管理范围,门外则是天河区管理地段,车站不负责管理。而交通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提出,该地段仍然属于火车东站的范围,由广铁集团进行管理。在双方的“扯皮”过程中,违规烟民趁机离开了。
 
     这样尴尬的场景一再出现。广州发展研究院的一项调研报告指出,控烟执法存在发现难、处罚难的问题。100个人要管住拥有1800万人口城市的烟民,即使是马不停蹄一天工作24小时也管不过来。
 
     多头执法成为控烟效果不明显的重要原因。调研报告提出,《条例》的管理部门多达15个,管理主体太多的直接负面作用就是谁都管、谁都不管。广州市城管委接到的控烟投诉主要集中在餐饮场所,在占总数90%的小餐饮店,控烟条例难以执行。不少经营者表示,自己开的小餐饮店全靠老顾客捧场,碍于情面不会干涉。
 
     广州市控烟协会常务副会长陈万鹏表示,控烟不能光靠少数执法人员“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突击行动,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一大批“控烟志愿者”,形成人人监督的社会氛围。
 
     在广州市某局办公楼内,记者看到多个楼道贴有“禁止吸烟”的标识,但接待室和会议室里仍然摆放着烟灰缸,里面还有尚未燃尽的烟头。工作人员笑着说,都是同事,抽根烟也不好意思阻止;更何况有不少领导带头吸烟,不敢说。
 
     广州市控烟办表示,将重点加强对公共场所的执法,对于拒不履责的场所,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处罚,并将其列入控烟“黑名单”作为重点整治对象。
 
     青岛:
     违规单位最高罚3万元
 
     “吸烟者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的,个人将被处200元罚款,单位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山东青岛,控烟不再是口号,而是要动真格了。今年9月1日,《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将正式施行。
 
     1995年12月,青岛出台了《青岛市市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今年4月,《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并报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8月1日公布。从《条例》的起草到公布实施,只用了4个月的时间,青岛立法控烟用时最短。
 
     每年的世界无烟日,青岛都要组织开展大型的控烟集中宣传活动。青岛将公务员、医生和教师列为三类控烟重点人群,并启动“无烟校园”创建活动,今年全市100%中小学达到无烟目标,市教育局把“一进学校门就不能抽烟”列为硬性规定。
 
     2011年,青岛开展了“无烟医院”创建活动。市卫生局监督与疾控处处长刘可夫介绍,市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吸烟率由2010年的9.84%下降到2011年的6.29%,区级医院医务人员的吸烟率由2011年的10.1%下降到2013年的5.86%。
 
     崂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志峰介绍,今年崂山区开始打造无烟婚礼,10家大型酒店签订协议举办无烟婚礼,到目前为止已举办154场无烟婚礼。
 
     控烟执法难最突出的表现是,执法力量有限、执法盲区多。破解这一难题的关键,在于通过立法赋予公共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一定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条例》以列举的方式将部分室外公共场所规定为禁止吸烟场所。为避免对条款的误读和便于表述,《条例》对这些场所的室内禁烟也一并强调,规定为“室内外”区域。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建立禁烟管理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禁止吸烟标识;不得放置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对吸烟者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或者拒绝为其提供服务,或者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等职责。同时,在法律责任部分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罚款。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副主任张桂芹说,《条例》明确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职责,统一协调,分类管理,社会参与,形成控烟合力。多业态单体建筑内的控烟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公务活动中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不得放置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和加强控制吸烟宣传教育工作。
 
     刘可夫认为,青岛有省内最大的烟草企业,也是影响青岛市有效开展控烟工作的主要因素之一。缺乏控烟工作经费是个大难题,而政府投入经费较少,全市烟草流行状况调查没有及时实施。
 
     “《条例》实施后,执行是关键,在宣传、教育方面要形成良好的控烟氛围。”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庆武认为。
 
     2014年,青岛要办“无烟世园会”;2016年,“亚洲控烟大会”将在青岛举办。市民盼望天会更蓝,“无烟青岛”越来越近。
 
     兰州:
     单人办公室也禁烟
 
     2014年1月1日,《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西部第一个禁烟、控烟的地方性法规。
 
     兰州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张福寿介绍,早在1996年,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一项公共场所控烟的规定,但执行不理想。
 
     2010年,兰州市副市长戈银生代表兰州与中国疾控中心签订承诺书,采用包括立法在内的多种手段,推动兰州控烟工作。从那以后,兰州市公共场所控烟立法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并迅速推进。
 
     2011年4月,草案提交市政府,并以政府议案的形式提交兰州市人大审议。在经过多次调研、修改之后,今年4月报甘肃省人大审议。
 
     “一部法律除了法言法语必须准确之外,还必须具有可行性,否则制定而不能执行,最终将损害法律的权威。”张福寿说,兰州市人大除了对草案的文本进行推敲之外,还组织调研组,到幼儿园、中小学、社区医院、车站等场所开展调研,认真评判各种禁烟、限烟条款的可操作性。比如,草案中规定,在养老院、福利院全面禁烟。有的老人吸烟吸了一辈子,离开烟草几乎没法生活,全面禁烟不现实。最后条文改成了室内禁烟,室外可以吸烟。
 
     在征求意见时,有人提出:只坐一个人的办公室是否可以不禁烟?法工委研究后认为,办公室属于公共场所,即使办公的只有一个人,还会有前来办事的人,烟雾缭绕会影响他人健康。况且,多数办公楼都安装了中央空调,烟雾会通过中央空调系统进入其他办公室。法案坚持了室内严格禁烟的原则。
 
     最终颁布的《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把“禁烟”和“限烟”有机结合。《条例》明确,今后,医疗卫生机构等9类场所严格禁烟;餐厅等3类场所限烟。烟草制品销售者未在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吸烟有害健康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标识,以及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将被依法处罚。兰州市政府可根据社会发展实际,增设临时或者永久禁止吸烟场所。
 
     张福寿介绍,兰州将采取“多元执法”的办法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卫生、教育、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能划分监管相应场所的控烟工作;由卫生部门牵头,各部门还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联合执法。此外,兰州市还将依托现有的“数字兰州”网络平台,开通统一的举报电话。收到关于控烟的举报之后,相应区域的相应部门前往案发地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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